我们常常会遇到,孕妇或家属咨询,哪些抗菌药可以用,哪些抗菌药不能用?医生是不是用错药了?例如,氨基糖苷类抗生素,对母体和胎儿均有毒性作用,妊娠期避免应用;但在有明确应用指征,且患者受益大于可能的风险时,也可以在血药浓度监测下慎用。
济南艾玛妇产医院主任介绍:妊娠期抗菌药的应用原则
妊娠期感染时用药可参考FDA分类,权衡用药后患者的受益程度,及可能的风险决定妊娠期抗菌药物的应用。
孕妇可选用的抗菌药物
β-内酰胺类
绝大部分β-内酰胺类抗生素,包括青霉素类、头孢菌素类、其它β-内酰胺类、β-内酰胺抑制药,属于B类。
本类药物毒性低,对胎儿及母体均无明显影响,也无致奇作用者,妊娠期感染时可选用。
大环内酯类
红霉素、阿奇霉素,属于B类。
特别提醒:
红霉素有肝毒性,不宜长期使用。虽未证实,但有资料显示:长期使用可能会增加心血管奇形的风险,可能会造成婴儿的幽门狭窄。
林可酰胺类
林可霉素(洁霉素)、克林霉素等,为B类药。可通过胎盘并进入乳汁,无对胚胎不良影响的纪录,相对安全。
特别提醒:
妊娠 3 个月内应禁用。3 个月以上的孕妇只有具明确指征时才选用本品。
确有应用指征时,充分权衡利弊决定是否选用
由医生充分权衡利弊,经患者知情同意,并在严密监护下选用。
喹诺酮类
多为C类药,包括吡哌酸、氟哌酸、环丙沙星、氧氟沙星、司帕沙星等等。
本来药物的临床研究结果表明,怀孕期间在治疗剂量不太可能产生实质性的致奇危险。
但是,由于此类药物对骨和软骨有很强的亲和力,可引起动物不可逆的关节病,或影响胎儿软骨发育,因此绝大多数情况下应禁用!
磺胺类
多为C类,本类药物易通过胎盘,动物实验有致奇作用。
孕晚期应用可使新生儿血小板减少、溶血性贫血。同时还可竞争性抑制胆红素与白蛋白的结合,引起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。孕期慎用,分娩前禁用。
避免应用的抗菌药物
氨基糖甙类
属D类或C类药。此类药物易通过胎盘,脐血药物浓度明显升高,对孕妇及胎儿有一定危害,孕期禁用或慎用。
四环素类
四环素、米诺环素、多西环素,都属D类。
此类药容易通过胎盘和进入乳汁,为致畸药。四环素荧光物质可沉积于牙釉质及胎儿骨骼,影响胎儿牙釉质及体格发育,导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。当孕妇肾功能不全时,可致孕妇急性脂肪肝,孕期禁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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